两部门:二手车经销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新华网

|

2020-04-10 12:45:40

  记者10日获悉,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公告明确,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孙光奇日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二手车可满足不同城市消费需求,消费市场蕴含着巨大潜力。此次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可拉动汽车消费,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