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临时补贴、临时救助金、失业保险金……国家给这些人的实在保障!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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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1 13:27:58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4月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疫情期间困难群体的政策保障工作情况。一起来看——

  @困难群众

  3月到6月价格临时补贴提高一倍发放

  今年3月到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

  今年3月到6月,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已有的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保障范围,初步估算将新增惠及800多万人。

  这次提标扩围增加的资金支出,将由各级财政和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将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不同比例给予补助。

  尽可能缩短发放补贴所需的时间,务必在物价指数等统计月报数据发布之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发放到位。

  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或者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

  及时了解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家庭生活状况,主动发现重点关注疫情感染家庭的生活困难,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救助。

  优化简化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程序,保证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比如说暂停入户调查环节,开通网上办理渠道,暂停开展低保对象的退出工作,加大乡镇审批权限和乡镇救助备用金数额,实行先行救助等等。

  要求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当地乡镇、街道或者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或者发放生活、防疫物品。

  中央财政安排1560亿元救助补助资金

  为了帮助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同时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的要求,财政部在前期已经提前下达1030亿元的基础上,很快还要下达约530亿元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这两部分加起来,一共是安排了1560亿元,已经超过去年全年的实际执行数。

  申请临时救助

  一般说来,因为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病、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情形下,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都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为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各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都开通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需要了解临时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可以通过当地的电话查询,或者在民政部的门户网站上找到当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即可,也可以找当地社区干部询问申请救助的办法,或者直接向乡镇、街道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交临时救助申请。

  此外,可以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能够保障这些人的基本生活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对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城镇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金期间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在领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如果参加了培训,还要发放培训补贴。第二类是对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领取失业保险金更方便快捷

  放宽申领期限。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失业人员超过60日的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减少证明材料。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无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优化经办流程。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时,可以和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避免“进多个门、跑多次腿”。

  取消各种附加条件。各地经办服务机构不得增加失业人员的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非法定领金条件,同时也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更不能将失业人员的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

  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布了297个城市的网上申领平台,力争4月底之前所有地级市都要实现网上申领。失业人员可以到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的复工复产专区上,同时也可以到各级人社部门的官网、官方公众号还有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申领网址。

  三项新举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旧没有就业以及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今年3月到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双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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