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监局开展医用防护产品检查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按照国家药监局“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出口质量监管工作”要求,省药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专项行动方案,对黑龙江省疫情期间应急审批的企业、产品及有医用防护产品出口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省药监局将组织对疫情期间已批准的46家企业、77个产品,尤其有出口医用防护产品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抽检力度。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原材料进货、产品出厂检验、执行标准、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根据任务分工,省药监局分别从医疗器械监管处、省药品检验研究中心、省药品稽查局和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哈尔滨市内的25家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并分别委托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鸡西、七台河、绥化等相关市局,对当地生产医用防护产品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目前,全省已完成了部分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涉及防护产品64个,各检查组按照23项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检查期间共抽取产品14批次,已送省药检中心进行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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