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黑龙江省这项医保缴费再延期
记者从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我省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最长延期至7月31日。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据介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的新形势,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政策,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文件规定,各市(地)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当地实际,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实施延期缴费政策,延期缴费期限最长可到7月31日。延期缴费企业应于7月31日前足额缴费。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据悉,今年2月份已出台政策延期至4月30日,全省累计延期缴纳医保费8.5亿元,有效缓解了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这次是对该政策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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