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设立九个稽查处实现市地药监全覆盖
原“三定”规定省级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在哈尔滨,因为所监管企业分散全省各地,一旦发生药害事件,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置。
新“三定”规定明确设立9个稽查处派驻13个市地,对各市地进行全覆盖监管,解决以往在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和应急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这是记者从日前黑龙江省重新制发的省药监局“三定”规定中获悉的。
据介绍,省药监局上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发布于2018年,黑龙江省重新制发的本次“三定”规定在原职责不变的基础上,重新核定省药监局机关行政编制和确定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61名增加到213名,监管力量显著增强。
原内设机构8个增至现在的19个,原来的化妆品监管职责分散在三个处室,综合财务处对应了国家药监局两个司局的职责。
新“三定”规定新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科技规划处,并对其他处室的名称和职责进行了规范调整,与国家局基本对应,这些调整便于工作协调、对接,将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局决策部署。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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