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纪委监委关于六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

大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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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0:45:39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六起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城投公司总经理助理于文平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9月2日16时许,于文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萨尔图区学伟大街与火炬路交叉口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辆相撞。经公安机关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判处于文平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0年12月,于文平受到开除党籍、免职处分(工资待遇按中层正职管理)。

  二、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张志新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9月19日凌晨1时许,张志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萨尔图区学伟大街黎明岗时,被萨尔图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张志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魏东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7月17日23时许,魏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萨尔图区学伟大街黎明岗附近时,被萨尔图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魏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高新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土建一院副院长张殿林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6月21日19时许,张殿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萨尔图区学伟大街黎明岗时,被萨尔图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张殿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五、市靓湖学校二部政教处干事卢旺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9月29日21时许,卢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高新区恒祥街时,被高新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卢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市净园公墓职工吴军酒后驾驶问题。

  2020年7月10日15时许,吴军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且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行驶至高新区净园路时,被高新区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吴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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