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 男子被判刑并退赔3500元
原标题:直播平台留言加好友,以谈恋爱、办驾驶证为名招摇撞骗
假警察现形记
核心提示:40多岁,正是努力工作、拼搏向上的关键期,然而,有的人却整天想着招摇撞骗、不劳而获。
他在直播平台,假冒警察交女友、办驾证、借钱,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次次都能得手,最终等来了法律的制裁。
8月26日,记者从红岗区人民法院了解了此事。
办驾驶证骗3500元
李海40多岁,虽然称不上英俊潇洒,但人长得不赖。
2019年4月,他通过直播平台与王梅相识,加了私信后,两人有了一些交流。
李海向王梅透露,自己是一名警察。经过多次聊天,李海骗取了王梅的信任。
一次聊天时,李海得知王梅不会开车,“你平时都怎么去上班啊?”李海问。
“有时打车,有时坐公交车,现在不会开车真不方便。”王梅说。
“那就赶紧学,考一个驾驶证。”面对李海的建议,王梅表示,自己胆子小,肯定学不会,而且自己平时工作挺忙,也没有时间去练车。
“你不是警察吗?有没有靠谱的人,不用学车,直接就办个驾驶证?”王梅问。
一听王梅想要办理驾驶证,李海来了兴致,他告诉王梅,3500元就能搞定。
“3500元钱,不用参加驾考,就能拥有驾驶证,省去了很多麻烦,不算贵”,王梅这样想着,把钱转给了李海。
王梅这边一直盼着驾驶证快点到手,而李海那边,钱到手后就从王梅的世界消失了。
冒充警察恋爱、同居
尝到了冒充警察带来的“甜头”后,李海一发不可收拾。
2019年5月,李海在直播平台,通过留言的方式,认识了小美,随后二人加了私信。
经过聊天,两人慢慢熟悉。
得知小美在一家私企上班,收入不菲而且还是单身时,李海对小美展开了攻势。
单身的小美,一直渴望自己能有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李海的到来,让小美敞开心扉,李海每日的嘘寒问暖,让小美乐在其中。
当得知李海是名警察时,小美对李海更是崇拜,曾一度觉得李海就是自己寻觅多年的另一半。
很快,李海搬到了小美的住处,两人过起了日子,小美负责买米买菜,李海负责做饭。
小美除了买吃喝,还经常给李海买衣物,但李海却从来没有“表示”,虽然小美一直沉浸在恋爱中,但李海的“一毛不拔”,多少让小美感觉有点不舒服。
李海自称是警察,但小美和其相处的过程中,从没听他说过单位的事,也从没提到过同事,问到李海每月的收入时,李海更是含糊其辞。
爱情中,诗和远方人人都向往,但牛奶和面包也是必不可少,当激情渐渐退去,小美和李海和平分手。
识破身份分道扬镳
几个月后,李海又在直播平台上认识了小丽。
加了私信聊了两天,两人互生好感,约好了要见面。
李海文化程度虽不是很高,但会说话、会来事,为人也很幽默,很受女生喜欢。
小丽见到李海后,经常被他逗得合不拢嘴,得知李海是警察时,小丽更是乐开了花,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电话里两个人每天聊得火热,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居住。
李海依旧扮演模范男友的角色,每日情话不断,围着女友转,但相处过程中仍是啥钱也不掏,一个多月后,两人又以分手告终。
很快,李海又以看直播留言的方式,结识了小凤。
李海告诉小凤,自己是名警察,这一次李海走的是高冷路线,小凤事事都以他为中心,在小凤休假时,两人还一起外出旅游,像以往一样,旅游产生的所有费用,全由小凤支付。
一次,小凤和朋友聊起了男友李海,得知李海是警察,便和一位警察朋友打听李海,得到的结果是:没听说过这个人。最后,李海也承认自己不是警察,两人分道扬镳。
据了解,2019年4月到2020年4月,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李海通过直播平台留言,认识了多名女性,在冒充警察身份骗取她们的信任后,以谈恋爱为名,先后与她们同居。
“警察”上门借钱被抓
2020年8月的一天,李海和朋友约好外出。
因为没了女友的“供给”,李海手头有些紧,想着自己身无分文,李海便想着再冒充警察借点钱。
于是,他来到了离朋友家不远的王玲家,敲门时,李海自称是警察,让王玲开门。
家里突然来了一名男子,自称是本市的警察,二人并不熟还向其借钱,王玲怀疑该男子的身份有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李海掏出了警察证。
“谁知道你的警察证是真是假,你要不走,我就报警了。”王玲有些不耐烦。
本以为王玲只是吓唬吓唬自己,没想到,没过一会儿警察真的来了,民警将李海抓获,带到公安机关进行审讯,并从其身上搜查出了携带的假人民警察证。
经侦查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李海第一次冒充警察进行诈骗了,李海将自己的行骗经历,一一供述出来。
招摇撞骗判刑并退赔
红岗区人民检察院向红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8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海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认罪认罚。
庭审时,李海对其以冒充警察身份,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红岗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责令其退赔诈骗所得3500元。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现实生活中,一定要擦亮双眼,遇事多作分析判断,不要想着“走捷径”,这样才能不给骗子可乘之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大庆晚报记者 范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