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降至1%!大庆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

大庆日报

|

2020-03-08 00:11:46

  原标题:自3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

  增值税减免政策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大庆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

  近日,国家税务部门明确了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增值税政策及征收征管事项,对于湖北省以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市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在内的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受惠。

  所谓“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房产销售等个别行业外,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为3%。

  新政明确,自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我市已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

  4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新政扶持力度到底有多大?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一位从事化妆品批发业务的个体工商户为例,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的情况下,假设该个体工商户2020年3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按照新政,其可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增值税计算方法,其3月份就能减征 3845元增值税,新政实施的3个月预计其可少缴增值税 11535 元。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均明显收缩,复工复产面临种种困难。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及时出台,可以减轻增值税负担,可以节省一部分的资金成本。”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说,对于现金流比较脆弱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把这部分资金用到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以及给工人发工资等方面。

  此外,新政还明确了如何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等相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需要在3月份开票前进行升级,即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使用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市税务局工作人员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关注 “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及税务部门网站,及时接收最新的税收资讯。对政策内容有疑问的,可拨打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市县(区)税务局公开电话进行咨询,也可通过税务网格联络员微信群互动咨询,减少出行频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