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没上班,工资如何发放?大庆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疫情期间工资
近日,网友“凡尘19790802”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疫情开始到现在一直没上班,工资如何发放呢?
4月17日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国家规定在疫情期间第一个工资支付期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在第二个工资支付期开始,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和企业的工会或职工代表商议。
最低生活保障
近日,网友“电话问政”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请问大庆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
4月17日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大庆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庆政办规〔2020〕2号),大庆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24元/人月;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68元/人年,大同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017元/人年。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