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哪些项目?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回复来了
网友“周顺德”问政:
七区改造有没有屋顶防水、安装电梯、自来水增压项目?有没有健身设施?
4月24日城管局回复:
老旧小区的改造属于统一改造,其中包括房屋漏雨、地下管网统一改造。暂无其他改造项目。
网友“可燃”问政:
红岗区7-19楼1单元,1××室,经营申通快递,已经好几年了,没人管。新换的单元门也破坏了,单元门天天开着,快递垃圾随时都有!住宅楼经营快递,应该是不允许的,怎么没人管!
4月24日红岗区回复:
红岗区市场监管局:一、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之规定:对于快递企业,在同一个县(市、区)内的网点,既可以登记为分公司,也可以选择“一照多址”备案。对不对外营业、不揽件的快递企业配送站点,可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第十条:“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红岗区城管局:红岗区中意物业于4月20日已将申通快递附近的垃圾清理,并告知申通快递将包裹放进屋内,不要随意丢弃垃圾。由于单元门没有过保修期,由厂家负责维修。中意物业已报告给厂家。客服电话:4192127。
网友“右手拿手机”问政:
你好,我想具体咨询一下黑龙江大庆地区是否执行国家政策,父母双方都超过60周岁时,独生子女是否可以领取国家计划生育奖励,谢谢。
4月24日市卫健委回复:
问政人您好!我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享受的相关政策没有变化。应当一直享受该待遇,目前没有新的政策法规。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支付途径有以下几种:(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