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御湖湾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办理房产证合法吗?回复来了
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办理房产证
近日我曾咨询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办理房产证一事,得到了龙凤区房管科的答复,但此答复仅是答复而已,不能根本解决御湖湾不强制收取物业费才给办理房产证的事实,而且御湖湾物业和开发商都一致对外声称是房管科要求房主产权人必须不欠物业费和取暖费,方可给予办理。
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真正的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杜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打着房管科的名义胡作非为!
龙凤区回复如下: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问政!
1、办证前期手续(主要包括: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开发企业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补充协议、营业执照、国土使用转让合同、宗地图、分户图、领证委托书、房源信息表、会议纪要等)。
2、目前,购房者已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龙凤区房产管理站已完成全部工作,不存在强制要求业主必须持有御湖湾物业开具的不欠物业费证明行为。为了便于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龙凤区房产管理站腾出办公室提供给开发商,便于购房者与开发商沟通,方便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手续收取和组件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开发商聘用人员,与龙凤区房产管理站无关。
3、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不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必要条件,建议购房者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龙凤区房产管理站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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