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现在可以办婚宴吗?继承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网友问政:
请问,现在大同区可以办婚宴吗?
8月5日大同区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对问政平台的关注,现大同区没有接到可以举行大型宴会的相关通知。祝您生活愉快。
网友问政:
我是家中独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过世了,家里只剩母亲和我。请问房产只能过户给我母亲吗?如果可以过户给我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8月5日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待登记到继承人名下,您母亲也可以放弃继承权来由你本人继承即可。
需要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市、区行政服务中、建设大厦、龙南房产交易大厅都能办理)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房屋交易契税、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和进行法院调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