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民政局:申请低保,需满足这些条件
网友问政:
在外地打工供孩子上学、学画画,由于费用不够,需要办低保,怎样办理?
9月15日市民政局回复:
按照《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黑民发〔2013〕139号)要求,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目前市区城市低保标准为624元/人月,四县为573元/人月;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236元/人年,大同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017元/人年。
申请低保,主要看收入和财产是否符合低保认定条件。建议您具体咨询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区)民政部门,申请时需要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您也可致电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6295016,进行详细政策咨询。
网友问政:
父母公积金是大兴安岭地区的,想在大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可以吗?若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9月15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需要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的父母开具缴存证明(须签字盖章)和缴存明细(须盖章),其他贷款条件跟本地公积金缴存人相同。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0459-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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