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社保可以找人代办吗?父母过世,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网友问政:
我是大庆本地户口,但是我长期居住在外地,请问办理个体社保可以找朋友代办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9月21日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可以代办。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委托书,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龙江银行卡,每月1-20日到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办理。
网友问政:
父母去世了,名下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听说要老人双方父母的证明,但老人父母在外地均已离世多年,无法开到证明,这种情况怎么办?
9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需要到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建设大厦、龙南房产交易大厅都能办理)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主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和土地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如果已办理公证或经过法院调解的,申请人应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未经公证和法院调解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具体情况,请详询继承人所在地法院,如何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