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回应:1-3倍罚款!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

2021-10-11 07:10:07

  网友咨询:

  我在红岗区一家运输公司工作好几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请问,我该怎么办?

  红岗区回复如下:

  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问政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第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按照《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您属于上述情形,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来我局投诉举报。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申报、缴费规定的行为,由地方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不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您符合此情形,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