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条”助复工这么“助”!公证、特殊人员就业、行政复议等都有具体说法
3月11日,大庆市司法局出台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助力复工复产复学三十七条措施》,为有序复工复产复学,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这“三十七条”措施,到底如何维护市民、企业的利益?企业需要法律援助时,怎么办?复工复产时,出现纠纷怎么调解?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给出了具体办法。
●问:市民、企业,在复工复产时,有法律问题怎么办?
答:复工复产期间,有法律问题可登录黑龙江法律服务网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免费法律咨询,“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畅通。
●问:如何利用公证,维护企业的权益?
答:市司法局在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大力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涉企公证专项行动,办理涉疫情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相关公证,助力企业依法维权和顺利融资,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
●问:生活物资保供、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企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答:对生活物资保供、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等参与抗疫企业,纳入民事法律援助范围。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或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对大庆市赴湖北等地对外驰援的医护人员及其子女出国留学等,一律免收公证费。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享受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费用的减、免、缓等优待政策。
●问:复工复产遇到难题,需不需要找律师?有相关的法律支持吗?
答:市司法局围绕复工复产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等要素,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产品,为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复产复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多项公益法律服务。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务工人员的法律帮扶,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开展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其不良征信记录等问题,为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问:员工、企业出现纠纷,怎么调解?
答:对辖区内企业在用人用工、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破产倒闭等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开展全面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实行调解组织、行政部门、政法机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五方力量横向联合,分流处置。
对于案情简单、影响不大的矛盾纠纷,由企业调委会直接调处;对于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专家会诊”,制订方案,有针对性调处;对于涉及人数较多,存在较大隐患的矛盾纠纷,密切跟踪,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反映给党委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调处。
●问:企业安置特殊人员就业,可享哪些便利?
答: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复工提供便利条件,将具有社会责任感、有安置能力的企业,纳入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安置基地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促进就业、金融信贷等支持政策。
●问:行政复议申请,在复工复产中,可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特殊时期,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依法保障申请人救济权利,对申请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受尽受。对涉及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稳妥从快审理。严格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问:“三十七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到哪里查看?
答:关于“三十七条”措施的具体内容,可关注大庆市司法局官微“大庆普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