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停业企业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受理截至12月31日
原标题:停工停业企业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企业认定由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受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11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我省安排,我市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惠及群体扩面,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整体或部分停工停业的企业,可以申请该项补贴了,其中包括各类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关于停工停业企业的认定,由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县(区)内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对于已经按照《2020年大庆市暂时经营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文件认定为“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及自2020年5月9日起,仍然不能复工或不能完全复工的企业,都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该政策受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市人社局“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咨询电话请记好。
职业能力建设科:6100136;规划资产科:6361986;就业创业指导中心:6363330;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6398828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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