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复工复产,你酒后驾车?大庆交警:罚你没商量!
3月11日晚,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27号公告,决定在突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聚集暴发、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全市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其中提到服务业方面,全面放开我省规定的负面清单以外的服务行业企业,包括住宿、理发、汽车维修等和市民息息相关的服务行业都可以复工复业了,本来是件好事,可偏偏有人乐极生悲,将好事变成坏事。
3月13日,下午4时许,一辆黑色伊兰特轿车行驶至万峰大市场防疫卡点进行正常的扫码、测温时,工作人员发现了端倪。原来对司机任某测量体温时发现体温稍高,于是请司机下车进行再次测量,司机下车后,明显看出司机状态不对,走路有些“散脚”,有喝酒驾车嫌疑,正在检查点配合工作的萨尔图交警大队的交警直接将其控制,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2.9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司机任某被带回萨尔图交警大队进一步询问,萨尔图交警大队大队长姜洪伟介绍说:据任某交代,他是在万峰大市场里面的一家修理铺喝的酒,因为今天哥们店铺复工,比较高兴,就叫了几个朋友过来聚聚,从下午两点喝到四点,喝了大概三瓶啤酒,酒足饭饱后觉得没啥事,就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准备回家的时候,被卡点工作人员发现。后经测量任某体温恢复正常,当时体温稍高是喝酒所致。
萨尔图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洋迅问司机任某
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任某做出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从新考取的处罚,对于任某涉嫌醉驾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萨尔图交警大队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小编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我省虽然已经调低风险等级,但是低风险不意味着无风险,在一起聚餐就已经不对,更何况还酒后驾车,便是错上加错,这种漠视法律、漠视生命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