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关心的理发问题都在这了!五区四县最全理发服务手册来啦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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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13:49:19

  我市各县区的理发店,都陆续营业了。

  那么,理发店开业,需要啥硬件条件,依据是什么,能开展啥服务,营业时间有要求吗,人员上岗需要啥证件,市民想去理发,除了预约,还要注意什么。您关心的理发问题,都在这里了。

  萨尔图区

  营业依据:3月12日,萨尔图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萨尔图区商贸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有关通知。全面放开我省规定的负面清单以外的服务行业企业,其中,包括理发(单剪)等行业。

  服务方式:采取预约制,严控入店人数,严禁开展刮面、烫染等服务;严禁私自上门服务。

  顾客须知: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应当立即报告。顾客不戴口罩,禁止进入。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实现付款零接触。

  经营者须知:对计划复工复业的理发场所,证照资质手续齐全,且需下载填写《理发类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将承诺书拍照发送至邮箱sqyqcns@163.com,同时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疫情防控承诺书》。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档案,员工毎日上岗前测温。对顾客身份等信息核对、记录,并签字确认。

  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配备护目镜。对经营场所定期清洁消毒,理发后对洗头设施及时清洁、除垢、消毒,毛巾、围脖、理发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并且定期更换、消毒工作服,产生的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消毒。

  高新区

  营业依据:3月14日,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推动高新区商贸服务业复工复业的通知。其中,理发(单剪)等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营业,美容美发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场所,一律暂缓开复工。

  服务方式:提前预约,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

  顾客须知:顾客严格实施“‘龙江健康码’+体温测量+戴口罩”管理,方可进入。

  经营者须知:对计划复工复业的理发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即可复工复业。理发场所严格按行业规范经营,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龙江健康码”、《营业承诺与须知》及《疫情防控操作规范》。从业人员凭“龙江健康码”上岗,发现从业人员或进入人员存在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相关行业服务管理部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场所内要加强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

  高新区有关行业服务管理部门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范要求的企业进行停业整改,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各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复工复业及疫情防控规范等咨询服务,并帮助企业沟通解决复工复业困难问题。

  让胡路区

  营业依据:根据让胡路区防控新冠肺炎美发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及关于让胡路区服务行业及部分“九小场所”开复工及监管的有关通知。

  服务方式:只提供预约理发(单剪)服务,保存预约登记,严禁私自上门服务,禁止开展刮面、烫染等其他服务。

  顾客须知:顾客扫“龙江健康码”, 佩戴口罩,测温正常后进入,体温超过37.3°C的,应当拒绝入内,按规定报告,提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方式支付。

  经营者须知:各理发店在让区美发行业卫生监督微信群或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卫生医疗端口自行下载《理发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和《大庆市让胡路区防控新冠肺炎美发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并在该群内申请“龙江健康码”位置码,在营业场所进门处张贴。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从业人员需健康体检证明,该证明可预约办理。办理健康证:每天限号30人,扫码预约,地址:让区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疾控中心一楼),办证咨询电话:0459-6337277,其他事项咨询电话:0459-6337757。

  要对顾客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核对、记录,理发桌椅、工作台等高频接触的,每天至少早中晚三次消毒。理发工具等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场所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每位顾客理发后产生的垃圾应当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龙凤区

  营业依据:3月15日,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龙凤区商贸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有关通知

  服务方式:采取预约制,保存预约登记,严禁开展刮面、烫染等服务。

  顾客须知: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实现付款零接触。

  经营者须知:证照资质手续齐全,实行防疫工作承诺制,需下载填写《理发疫情防控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员工持绿色“龙江健康码”上岗,在岗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同时,要严格按承诺内容规范经营,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龙凤区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履行复工复业承诺、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企业进行停业整改。场所内定期清洁消毒,对洗头设施及时清洁、除垢、消毒,毛巾、围脖、理发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红岗区

  营业依据:根据3月11日的发布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27号],全面放开我省规定的负面清单以外的服务行业企业,其中,就包括理发(单剪)等各类服务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美容美发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场所一律暂缓营业。

  服务方式: 采取预约制,严控入店人数。

  顾客须知:所有进入人员必须配合接受测温,佩戴口罩,亮“龙江健康码”进入。

  经营者须知:实行防疫工作承诺制,经营场所要制定防疫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或工作指南开展经营活动。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不履行复工复业承诺、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企业,要停业整改。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大同区

  营业依据:根据大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大同区涉及群众日常生活小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等4个指南的通知。

  服务方式:理发店实行预约,理发人员需按预约时间理发。

  顾客须知:戴口罩、测温后,扫“龙江健康码”入店,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

  经营者须知: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手套上岗,要勤洗手、勤消毒,定期更换防护用品,每天测量体温2次,并做好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禁止上岗,立即就医。合理控制人员数量和密度,并对区外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场所每天通风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消毒3次以上,并做好通风消毒记录。

  林甸县

  营业依据:3月12日,林甸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0号公告,有序恢复理发(单剪)店等场所营业。

  服务方式:仅提供预约理发,严禁上门服务,严禁开展刮面、烫染等其他服务。

  顾客须知:严格实施“‘龙江健康码’+体温测量+戴口罩”管理,提倡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快捷支付结算方式。

  经营者须知:恢复营业前,必须按照行业疫情防控规范规定,提前备齐消杀、测温、个人防护的设备和用品,以及顾客用品的消毒设备,通过现场、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部门报告,按开业即报告的方式有序恢复营业。每名理发师每次仅可接待一名顾客,严禁其他人员在店逗留,严禁店内人员聚集。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凭“龙江健康码”上岗制度,全程佩戴口罩上岗。理发用具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

  杜尔伯特县

  营业依据:根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12号公告,2月26日起,准许理发店等部分行业和场所恢复营业。

  服务方式:预约服务,禁止人员密集接触。

  顾客须知:佩戴口罩,凡入店顾客一律进行体温登记,做到顾客信息可追溯。

  经营者须知: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上岗工作。保持店内通风消毒和环境整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定期对恢复经营的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经营业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肇源县

  营业依据:根据肇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自3月10日起,已准许理发店等部分服务业行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

  营业时间:早8时至晚16时

  服务方式:预约方式,不得提供刮脸、烫染、焗油等服务,同一时间店内顾客不得超过2人。

  顾客须知:佩戴口罩,扫“龙江健康码”扫码登记、体温检测

  经营者须知:从业者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原则上只雇佣本地员工。每日定时对经营场所、公共用具、卫生间等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疫情期间行业规范严格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执行防疫工作要求,不能达到防疫标准的企业和经营业户,予以关停处理。各经营业户和居民如有发现从湖北等重点疫区和国外返肇来肇人员,以及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必须立即向乡镇(场)、社区或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肇州县

  营业依据:根据肇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肇指公7号公告,3月9日起,理发店恢复营业。

  营业时间:上午8:30至下午4:30。

  服务方式:采取提前预约方式,严禁私自上门服务,严禁开展刮面、焗烫染等其他服务。

  顾客须知:佩戴口罩、测温,入店前扫龙江健康码,提倡微信、支付宝等电子快捷支付结算方式。

  经营者须知:规范执行消毒制度,从业人员监测自身健康情况,提供服务时需佩戴口罩。对允许营业的行业场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和县金融办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营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从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国外返肇来肇人员,以及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必须立即向乡镇(场)、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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