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被取消 经核实复工后就能“要回”低保金
原标题:低保被取消,原因是曾经有过存款
复工后就能“要回”低保金
3月9日,晚报接到林甸县居民王女士的电话,她称,自己的婆婆没有生活来源,老伴去世后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前段时间,低保金被停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王女士介绍,婆婆今年65岁,2018年11月份申领了低保,2019年11月份,低保金被暂停了,当时去社区工作站咨询,工作人员解释,是省民政厅反馈信息,发现老人的银行账户里有存款,不符合低保资格,所以才被暂停发放。
对此,王女士称,婆婆的银行账户里,2013年的确有过一笔3万余元的存款,但是这些钱都用在公公去世和婆婆看病上了,2017年时,就已经花光了。
针对此事,记者分别与林甸县民政局和林甸县西北社区工作站,取得了联系。
林甸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回复:遇到这种情况,需要社区工作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复核,为了防止居民在申领前将存款取出,假意申领低保,老人要拿出相关证据,证明这笔钱的使用是否合理,如果相关证明齐全且符合要求,会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如果不符合,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林甸县西北社区工作站书记陈明介绍,按照当时的民政政策要求,申领低保的居民,人均存款不能超过1.1万元,而王女士婆婆的银行账户里,有3.7万元存款,老人称没有这些钱,又提供不了佐证材料,所以才被暂停发放低保金。
3月10日当天,王女士带着存折(截止到2017年,存折上显示剩余金额9.57元)等材料,来到林甸县西北社区工作站,书记陈明接待了她,并对其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过工作人员多方核实,王女士的婆婆,从2017年至今无存款,患病且生活困难,符合纳入低保条件,复工后会尽快办理。
大庆晚报记者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