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捣毁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 提醒:莫为骗子行方便
原标题:倒卖银行卡、开立对公账户,以500元-4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警方捣毁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催生了一些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帮助和支持并从中获利的黑灰产业链,这些黑灰产业链加速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蔓延,成为此类犯罪难以根除的成因之一。随着我市警方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其黑灰产业全链条的打击,一些不法分子落网。
3月21日,肇源县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成功破获系列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打掉一条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业链。
警方获黑灰产业链线索
电信网络诈骗,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骗子通常冒充他人及穿着各种合法外衣,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招嫖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此类诈骗直接侵害市民的“钱袋子”,我市多部门对此类违法犯罪始终处以高压打击,本报也在不断加强相关防范宣传,可仍有一些市民上当受骗。
骗子们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除了不断变化的骗局外,更重要一点,是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为诈骗分子提供支持,让他们可以顺利将诈骗来的钱款转移走。
1月23日,肇源县公安局在对上级推送的线索进行梳理时,发现辖区可能存在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黑灰产业链,肇源县公安局责成刑侦三队开展核查工作。
账户涉案金额300余万
“我们在对涉案账户进行调查时,发现开户行是某银行肇源支行,涉案对公账户户名为肇源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肇源县肇源镇某小区综合楼南1门。”民警介绍。
那么,这个对公账户到底涉及什么问题呢?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民警对线索反映出的公司主体、涉案账户、人员,开展工作。
经查询,该账户涉及电信诈骗案件类别为平台投资类诈骗,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架设虚假投资APP服务器行骗,共涉案多起、涉案金额共计300余万元,该账户已被多地公安机关冻结。
“获知这些线索后,我们继续围绕这个对公账户,进行调查走访、信息研判,掌握了公司法人为李某(女,45岁,肇源县人),监事赵某(男,39岁,肇源县人)。”办案民警说。
通过当时获知的线索,该公司资质为正常状态,但是通过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场所,二人没有实际经营公司的行为,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
两名嫌疑人的身份被确认后,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及研判工作,掌握了二人的活动范围,见收网时机已经成熟,3月21日,抓捕组在肇源镇内某小区,分别将李某、赵某抓获。
经讯问得知,犯罪嫌疑人赵某,为肇源县内一无固定职业人员,2018年3月,其在网络上认识一名男子钱某,通过聊天得知钱某收购银行卡和对公结算账户,价格在500元-4000元不等。
赵某见有利可图,便找到在肇源某贷款公司工作的朋友李某说明了情况,二人一拍即合,分工明确,李某负责联系他人办理银行卡、开立对公账户,之后由赵某通过网络联系,以快递方式,将相关资料贩卖给钱某。
截至案发前,二人共倒卖银行卡10余张、对公账户20余个,获利3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工作中。
提醒:莫为骗子行“方便”
民警介绍,不法分子购买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是为了实施诈骗,而出售者多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贪图小便宜,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是在给不法分子提供方便,助长他们的气焰。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买卖银行卡、账户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2019年12月16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决定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相关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的惩戒措施。
同时,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个人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上述业务服务外,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大庆晚报记者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