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医用口罩涉嫌违法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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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09:03:43

  原标题:价格3元到6元不等,微商为挣钱公然叫卖

  朋友圈卖医用口罩涉嫌违法

  医用口罩属第二类医疗器械,个人不得在朋友圈出售

  朋友圈里,各种销售医用口罩的广告,比比皆是,价格在3元到6元不等。3月24日上午,记者与一名在朋友圈里销售医用口罩的女孩取得了联系。

  女孩说,记者想买的医用口罩,1000个起卖,但她自用的两种医用口罩,可以单包出售,然后给记者发来了图片。

  记者问,多少钱一个?

  女孩说,一包20个,4.5元一个,这个价格已经很低了,即便多买,也不能便宜。

  得知记者在东风新村,女孩说,她可以顺路给记者带过去。

  还有一名男子称,他朋友圈里卖的医用口罩,3元一个,然后说,他是替哈尔滨的朋友转发的,让记者和对方联系。

  随后,记者将电话打了过去,一名自称住在哈尔滨的男子告诉记者,以前,从他手里批发医用口罩,3元一个,现在便宜了,2.5元一个,200个起批发,零售3元一个,他已经卖出30000多个了。

  “哈尔滨男子”向记者表示,他是从口罩厂进的货,口罩绝对保真。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我国的医用口罩分为三种,分别是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普通医用口罩,都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制度,需要向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并申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医疗器械,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质量管理人员、符合标准的贮存库房等。

  因此,销售医用口罩的主体,必须是企业,其不仅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需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无照经营的,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未取得备案凭证的主体,《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处1万元以下罚款。

  大庆晚报记者 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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