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被盗物业说不负责赔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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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6 09:04:55

  原标题:电瓶被盗物业说不负责赔

  3月14日,家住萨尔图区富强小区的翟先生,给晚报记者打来电话反映,他停在楼下的电瓶车电瓶被偷了,报警后找到小区物业,物业说不负责。

  据翟先生讲,他3月13日晚上回到家,像往常一样,把三轮车停在了自家楼下。

  3月14日7时许,他发现4块电瓶都不见了,情急之下,翟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

  翟先生说:“车是停在小区里的,电瓶在小区内被偷,物业应该有责任,我想调取小区监控,可是他们却说监控坏了,直到现在,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

  针对此事,该小区物业公司客服部主管单馨告诉记者,业主交的物业费里面,没有车辆管理费这一项,所以业主丢失的电瓶,物业不负责。

  就小区监控不好使一事单馨表示,疫情过后,物业会对小区全面改造,监控也是改造的一项,虽然物业不负责赔偿,但是物业会对小区加强治安巡逻。

  那么,翟先生应如何来维权呢?记者采访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岚。

  秦律师说,居民在小区内物品丢失,小区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要先确定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是否包含相应的服务项目,如果有,就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责任大小,结合其过错程度,综合认定。

  大庆晚报记者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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