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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4 06:40:41
为确保2020年清明节期间高速通行安全,经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决定:在原有禁行基础上,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高速行驶。
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供油应急保障运输车、运输民用压缩天然气等民生类危险品车辆,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在白天时段就近驶入和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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