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不下!消费者与健身馆因退卡“卡”住了
原标题:新办了一张卡,意外受伤不能健身了
消费者与健身馆因退卡卡住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开始重视健康,让胡路区的白女士,一直坚持健身,春节前她的健身卡到期了,就又办理了一张两年的储值卡。
前几天,白女士意外受伤,身体恢复后也不能做运动了。于是她要求健身馆帮忙退卡,但健身馆表示,只能转让和延期。
消费者:
身体原因不能健身
白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是“莱美健身”的会员,春节前健身卡到期,店里的销售人员介绍,办理两年的储值卡有活动,优惠力度:两年健身卡,1380元。
随后,白女士以1380元的价格,办了卡。
由于春节前家里忙,白女士一直没有去店里健身,春节后又赶上健身馆休息,也没有进行开卡。
4月初,白女士腰部神经损伤,走路时大腿和脚都麻得厉害。4月12日,经过龙南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她,身体复原后,她也不能干力气活,更不能做剧烈运动了。
健身馆:
不支持消费者退卡
白女士向健身馆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希望商家能够帮忙退卡。可商家却表示,健身卡办理时签订了协议,不能单方退卡。
“我的身体发生了意外,以后也不能健身。健身卡还未开卡,一次未使用,凭什么不能退?”白女士说。
白女士与商家协商时,商家表示可以帮忙进行延期,但是这样的解决方式,白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4月16日,记者与办卡的工作人员程女士取得了联系。据她介绍,白女士与会馆签订协议时,店里已经说明期间不停、不转、不退。
“消费者单方违约,我们是不能给予退卡的,可以给消费者进行延期,消费者可以转给自己的家人用。”程女士说。
律师: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关于白女士的诉求,是否可以合理退款?记者咨询了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
据秦律师介绍,消费者办理健身卡,尚未开始使用时,即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健身训练,这样双方成立的健身服务合同关系,已经无法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如果健身会馆提出的给消费者延长健身时限和同意消费者转让他人这种解决方案,双方能达成一致,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健身会馆应当在扣除产生的合理费用的情况下,给消费者退卡。”秦律师说。
文/摄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