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见习人员过半补贴提高10%
原标题: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的50%给予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过半 补贴提高10%
“什么是青年就业见习政策?对见习单位有什么样的补贴政策?”
“创业大学生进入‘大庆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今天《赢在职场》栏目邀请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科科长武玉军,就这两方面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武玉军介绍,见习单位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吸纳符合规定人员参加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的50%给予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含)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见习补贴不超过12个月。
创业大学生进入“大庆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生创业者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注册企业后法人为大学生创业者(含股东);如果是创业团队,成立公司后,满足大学生创业者条件的合伙人占股份总和为50%以上;大学生创业者如已经成立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发展导向,且有利于体现高校毕业生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优先满足电子信息、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科技类创业项目需求。
大庆晚报记者 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