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恢复收费,你的车辆到底咋收费?详细解答来了
5月6日零时起,全省高速公路恢复收费,我省之前公布的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下调政策同步实施。
此次,通行费调整都涉及哪些车辆?疫情防控时期哪些车继续免费通行高速呢?家用轿车的通行费有变化吗?
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5月7日,记者采访了省交投集团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齐分公司收费科的科长王明明,请他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问:高速恢复收费后,我省高速通行费调整了吗?
答:4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经成本监审、听证会等法定程序,我省对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下调。
问:此次,哪些车辆调整收费了?
答:此次优化下调,不涉及客车(包括普通家用轿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其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也不会发生变化,此次只是优化下调了二到六类货车通行费的收费标准。
问:二到六类车的车型划分是否有调整,调整收费后,货车的通行费用,和之前比,下调幅度有多大?
答:车型划分没有调整,只是对收费标准进行下调了。
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元/车·公里)
货车类型 调整前 调整后 下调
2类货车 0.73 0.61 0.12
3类货车 1.10 0.80 0.30
4类货车 1.28 1.07 0.21
5类货车 1.47 1.20 0.27
6类货车 1.66 1.50 0.16
问:调整后,货车通行费能减免多少?
答:据统计,通过新一轮收费标准调整,各地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一步下调,在高速通行的辆次中,平均75.3%辆次的通行费额下降,其中二类至六类货车平均受益频次将分别达到65.6%、64.6%、66.7%、71.4%和82.4%,包括了大部分快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问:依然免收高速通行费的车辆有哪些?
答: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依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
问:疫情防控时期,还有哪些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
答: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不收取通行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其中对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
问:鲜活农产品货车,如何享受免收通行费政策?
答: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需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预先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
采用网络预约形式,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可以在驶入高速公路2小时前,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未进行预约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问:家用轿车的高速通行费,有变化吗?
答:此次收费调整,客车收费没有变化,其中就包括普通家用轿车。
不过,提示:自今年1月1日起,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按1类客车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问:收费的取整办法,是不是也调整了?
答:车辆通行费根据实际通行路径以省为单位累加计算,可能有些司机会发现,走相同路线和里程,通行费和以前比会有变化,这是由全国高速公路并网运行,尾数取舍规则调整引起的。
新通行费对尾数取舍规则进行统一调整,ETC车辆精确到“分”收费。例如,通行费12.51元,按原规则收15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51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减少;通行费12.49元,按原规则收10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49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增加。
问:大家如果有收费方面的疑问,咨询哪里?
答:收费方面有疑问,可拨打95022、12328咨询了解,也可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到就近收费站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