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店莫名关店 消费者找“佲车馆”想要回余额
原标题:洗车店莫名关店,会员不想被“转让”
消费者找“佲车馆”想要回余额
5月13日,让胡路区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一家名为“佲车馆”的店里办理储值,不想该店突然闭店,店主将剩余的会员转让。想继续使用储值卡,却吃了“闭门羹”。
杨先生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市民,办理储值卡,一定要谨慎。
顾客
成为会员后被转让
据杨先生介绍,2018年底,他在“佲车馆”汽车美容养生会所洗车,工作人员介绍,非会员洗车,单次价格70元,现在店里有活动,办理会员洗车5折。
“当时工作人员介绍,储值700元可洗20次,这个活动比较划算,合单次洗车35元。”杨先生说,当日他储值了700元钱,成为会员。
2019年初,杨先生再次来洗车,发现洗车店已经闭店,店里的会员,被转给另一家洗车店。
“我听其他会员说,办理储值时,该店就准备关门了。”杨先生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找到新店后,发现洗车价有点高,就一直没去消费。今年春节后想找原老板退钱,遭到了拒绝。”
商家
转让有效期已过
为了核实情况,5月14日上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佲车馆”原老板。
“我已经不经营这家店了,闭店时已将200多名会员进行了转让,每位会员都做到了电话通知,到新店后,储值卡余额在一年内可以使用。”原老板说。
在电话里,原老板告诉记者,杨先生因为错过了使用时间,被新店拒绝,这件事跟他无关,是杨先生自己错过了时间,他现在没有义务退费。
对于“佲车馆”原老板的解释,杨先生表示不认可,他表示,从未接到过转让会员的通知,自己也不知道余额使用有效期。
消费者想要回余额
对此,杨先生表示,自己会继续维权。那么,预付卡消费,究竟要避免哪些问题呢?
根据新的《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6条规定,收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属于欺诈行为。尤其对闭店不告知消费者,更属主观故意隐瞒,消费者可依据《消法》第55条关于欺诈行为3倍赔偿的规定,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本报提醒消费者,作为维权证据;每次消费后都要索要本次消费票据,让商家写上本次消费金额和余额;权益受损时要及时投诉、举报,收集好证据,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大庆晚报记者 王敬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