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微信卖口罩骗取钱财 被判两年三个月
原标题:疫情期间,以售卖口罩为幌子骗取钱财
微信“卖口罩” 被判两年三个月
在没有货的情况下,利用微信卖口罩骗钱用于还债。近日,高新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虚假销售口罩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三人上当受骗
疫情期间,口罩一度成了“稀缺品”。今年26岁的李某为筹钱还债,萌生了假卖口罩“捞一把”的念头。1月30日至2月4日,李某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有大量医用一次性口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虚假信息。为了骗取更多人的信任,李某还借钱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以每天500元的价格租赁了一辆高档轿车,用空纸箱摆拍后录制小视频,上传到微信朋友圈,引诱“客户”上钩。
很多急需口罩的“客户”开始联系李某。利用市民急于购买口罩的心理,李某让对方先付款后发货,先后骗取被害人金某4000元、黄某2000元、王某16500元。不到一周的时间,李某共骗取人民币22500元。到了约定的交货日期,李某以口罩断货、疫情封路无法按时送货等理由拖延交货时间。其中,被害人王某和黄某急于购买口罩捐助给抗疫一线。
2月5日,高新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龙凤区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远程视频“无接触”审判
高新区法院与检察院机关、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用“无接触”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宣判后,李某后悔不已,并当庭认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其退赔三名被害人2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