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飞起的送餐板房砸“伤” 房主无责任?
原标题:车主:大风有预警,主人应事先固定好板房 板房主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没有责任
车辆被飞起的板房砸“伤”
6月11日,于先生给晚报打来电话说,他是大同区林源镇的,前几天的大风,把活动板房吹跑了,砸坏了他和他朋友的车,修车得一万多元钱。当他们去找板房的主人时,对方称和他没关系,这让于先生不能接受。
据于先生讲,他在大同区林源镇附近的一个化工项目部工作,6月8日那天,他和朋友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了项目部的一处空地上。
晚上8时许,于先生突然听到很大的响动,出门一看,一个送餐板房,竟然“横跨”到车上。
“我和我朋友的车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我的车,棚顶砸塌了,两个大灯坏了,车身多处受损,我初步估算修车大概需要一万元钱。报警后民警帮助调解,但板房主人认为,他没有责任,他的板房现在都散架了,他也是受害者。”于先生说。
于先生认为,板房的主人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大风事先都是有预警的,他明知道是大风天,应该事先把板房固定好,如果板房是固定的,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根据于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到了板房的主人姜先生。
针对此事,姜先生说:“法律有规定,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没有责任的。”
当记者问姜先生,大风天,板房是否应该事先固定时,姜先生说:“这里所有的板房都是这么放着,都没有固定,突然来了那么大的风,谁也控制不了,不是人为的,我也是受害者,他们可以走法律程序,法院咋判我咋接受。”
目前,于先生表示,如果私下协商不通,他们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大庆晚报记者 邹影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