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状告62名业主欠物业费 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原标题:物业状告62名业主欠物业费
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
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服务费;物业觉得,服务不到位可以改进,业主没有理由拒交费。
6月24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此起纠纷进行了调解。
唐某所在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有62名业主拒不缴纳费用,每名业主拖欠3000元至7000元不等,近50万元。
6月中旬,物业公司将62名业主诉至法院,要求给付物业费及逾期利息。
王璇法官向原告释明:作为物业公司,多名业主拒缴物业费,说明服务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改进;对被告方释明:作为业主,缴纳物业费是应尽的义务,物业服务可能存有一定问题,但这需要多沟通,才能有利改进,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需要足够证据来证明。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即由被告方业主,缴纳全部物业费,原告放弃逾期利息及承担诉讼费用的主张。
大庆晚报记者 邹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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