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威阳普惠”追缴通告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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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09:23:28

  原标题:警方发布“威阳普惠”追缴通告

  拒不退缴涉案资金,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月7日,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两条通告。

  通告一:

  2020年2月26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北京威阳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国投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为保护广大出借人的利益,公安机关近期将对“威阳普惠”真实借款人开展追缴工作,现将追缴事项公告如下。

  1.警方敦促平台借款人,积极配合借款追缴工作,按本公告的要求,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指定还款归集账户。

  账户名:大庆市国投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3010120000000415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银河支行

  借款人还款时,需注明还款人姓名、贷款合同号及其在“威阳普惠”贷款时的手机号。

  2.为保证出借人合法权益,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将根据追缴工作进度,适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

  平台借款人若逾期还款,将被纳入失信名单,可能影响借款人正常的生活消费、日常出行、银行贷款等事项。

  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依法追缴涉案款项;借款人经催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0459-6043871 15765808100

  通告二:

  北京威阳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后,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群众合法权益,特此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门店经理、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应将自己在北京威阳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的提成、佣金、返点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封的相关账户内。

  龙江银行大庆银河支行户名:大庆市国投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010120000000415

  注意事项:

  1.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资金前,需要到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大庆市高新区新发街9号)主动配合调查取证,并核实需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

  2.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涉案资金的,可以视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涉案资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电话:0459-6043871 15765808100

  大庆晚报记者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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