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新举措 “高新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原标题:只记载当事人基本身份、裁判文书案号等必要信息,无关隐私
“高新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7月8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照离婚案件当事人徐某、杜某的申请,在核实申请信息后,向双方出具了《离婚证明书》,证明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这是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往,当事人到法院打离婚官司,不少人在领完离婚裁判文书后,还需到公安、民政等部门,办理户口、单身证明、孩子入学等相关事宜,很多人不想把“伤疤”外泄出去。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高新区人民法院于7月初,正式推出《离婚证明书》这一便民新举措。
对于裁判离婚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和裁判文书,即可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无误后,法院为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由于离婚裁判文书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不宜对外公开,且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尚未与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建立联网机制。
以往,当事人经法院裁判离婚后,还需持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前往民政局和公安局户籍科等部门,办理婚姻和户籍登记状态的变更。
对此,不少当事人担忧,判决书写得这么详细,拿给别人看,隐私不就泄露了吗?
《离婚证明书》则避免了当事人的上述担忧,其只记载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离婚等必要信息。
没有当事人起诉、答辩的争议经过,没有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诉讼过程,更没有当事人情感纠葛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只以简单明了的方式,证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这一事实。
大庆晚报记者 邹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