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首次“线上”申报 咋申报?市医保局回复来了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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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0 11:01:31

  原标题:咋申报?咋认定?注意啥?市医保局回复来了

  抓紧!慢性病首次“线上”申报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在进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申报,集中申报截至7月31日。7月15日至7月17日,我市已有4500多人进行了“线上”申报,今年市医保局首次通过“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推行“不见面、网上办”门诊慢性病申报,因为是初次进行线上申报,一些人员在申报过程遇到了一些问题。

  “手机上填写完信息,为啥提交不上去?”

  “我提交完信息了,怎么查看是否申报上了?”

  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申报基本情况

  问:哪些人可以申报慢性病?

  答:我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疾病种类及病情符合慢性病文件要求、并正常参保缴费的,均可申请办理。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可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部分门诊医疗费用。

  问:今年,慢性病申报的病种有多少?

  答:今年申报病种中,城镇职工有35个,城乡居民25个。提醒:不同病种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认定标准,可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2020年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启动通知”链接下查看,也可在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中查看。

  问: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慢性病,年度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医保的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元/人、年),具体如下:

  ◆高血压合并症:2000元

  ◆冠心病:2500元

  ◆风湿性心脏病:1500元

  ◆脑血管病后遗症:2000元

  ◆糖尿病合并症:3000元

  ◆慢性肾小球肾炎:30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6000元

  ◆肝硬化:4000元

  ◆活动性结核病(有效期二年):1800元

  ◆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3500元

  ◆类风湿性关节炎:2000元

  ◆强直性脊柱炎:2400元

  ◆股骨头坏死保守治疗(有效期三年):3000元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2000元

  ◆帕金森综合征:5000元

  ◆癫痫:3000元

  ◆重症精神类疾病(包括:心境障碍躁狂发作、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和双相障碍):2400元

  ◆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50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5000元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7000元

  ◆血友病:7000元

  ◆布鲁氏杆菌病:3000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0000元

  ◆房颤(有效期两年):1000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00元

  ◆肾病综合征:3000元

  ◆银屑病:2000元

  ◆运动神经元病:7000元

  ◆多发性硬化症:4000元

  ◆重症肌无力:5000元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7000元

  ◆高泌乳素血症:4000元

  ◆干燥综合征:3000元

  ◆肺间质纤维化:3000元

  ◆双眼黄斑变性:2000元

  问: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慢性病,年度补助执行什么标准?

  答: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元/人、年),具体如下:

  ◆高血压合并症:1200元

  ◆冠心病:1800元

  ◆风湿性心脏病:1000元

  ◆脑血管病后遗症:1800元

  ◆糖尿病合并症:2300元

  ◆慢性肾小球肾炎:15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3300元

  ◆肝硬化:2500元

  ◆活动性结核病(有效期二年):1200元

  ◆慢性病毒性活动性肝炎:2200元

  ◆类风湿性关节炎:1500元

  ◆强直性脊柱炎:1800元

  ◆股骨头坏死保守治疗(有效期三年):2200元

  ◆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00元

  ◆帕金森综合征:2200元

  ◆癫痫:2200元

  ◆重症精神类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躁狂发作、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和双相障碍):1800元

  ◆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25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2000元

  ◆再生障碍性贫血:2500元

  ◆血友病:4000元

  ◆布鲁氏杆菌病:2500元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500元

  ◆房颤(有效期两年):800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00元

  问:去年申报认定为慢性病了,今年还需要再申报,才能享受慢性病待遇吗?

  答:在慢性病申报的病种中,只有标注有效期的个别病种,需要按照规定,每两年或三年再进行一次重新申报认定,其他病种只要去年申报认定为慢性病了,今年不需要重新申报,即可继续享受慢性病待遇。

  慢性病申报流程

  问:如何申报慢性病?

  答:今年,门诊慢性病申报,需由患者或代办人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步骤:关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点击“我的医保”-“我要办”-“慢病申报”,仔细阅读参保人员申请市政医保门诊慢性病须知的相关内容后,点击“确认阅读”,进入“慢病申报”信息填报页面。

  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患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填写患者本人号码;申报医院1:可以选择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中的任意一家医院,进行认定,申报后不可更改。

  在申报选项中,选择对应的申报病种。

  注意:申报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需要在“申报医院2”处,选择大庆市第二医院、大庆市第三医院;选择代人办理时,代办人信息必须详细填写;仔细核对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问:在手机上填写完申报信息了,为啥提交不上去?

  答:由于手机版本过低或是手机系统内存不足,会导致申报信息提交不成功的情况。

  提醒这部分申报人群或是不太会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可以让家人帮助代为申报。

  问:提交完信息了,怎么查看是否申报上了?

  答: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点击“我的医保”-“个人中心”-“业务进度”,即可查看慢性病申请时间、申报医院及病种等相关内容。

  申报咨询方式

  问:可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的医院,有哪些?

  答:“线上”申报后,还需要到指定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

  今年可进行申报认定的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大庆市中医医院、大庆市第四医院、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大庆市第二医院(限定肺结核、肝炎、肝硬化以及布病患者)、大庆市第三医院(限定精神类疾病患者)。

  除特殊疾病限制在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申报外,其他疾病可由参保患者,就近自愿选择申报医院。

  问:到医院进行慢性病体检认定,都要带啥资料?

  答:申报者需提供市(县)级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出院小结与诊断相关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诊断书、金融社保卡复印件。

  问:什么时候带材料去医院进行体检认定?

  答:在医院确定好体检时间后,申报人的手机微信端,会收到“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发送的慢病体检预约确定通知。

  点击“通知”后,进入“慢病体检预约确认”界面,如能按时参加,点击“预约”,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和申报资料,到医院认定即可。

  如不能按时参加,则点击放弃,并联系医院重新约定体检时间。

  注意:各医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安排体检时间,申报人按预约时间参加认定,无论体检时间先后,都在统一认定、公示结果后,享受慢性病待遇。

  申报信息提交后,如有其他疑问,可与申报认定医院联系。

  慢性病申报认定

  各医院咨询电话

  大庆市人民医院:6612899

  大庆市中医医院:6654771

  大庆市第四医院:8883830

  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6166035

  大庆市第二医院:5201670

  大庆市第三医院:8881669

  问:认定为慢性病后,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最高额度及报销比例,执行什么标准?

  答:慢性病认定限额及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别、病种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可在“大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策文件”中查看。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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