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化肥款双方闹掰 法官一手托两家解“疙瘩”
原标题:欠化肥款双方闹掰,多次沟通有转机
法官一手托两家解“疙瘩”
“不蒸馒头争口气”,很多案件,往往是一时气不过产生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将心比心,才能解开疙瘩。
7月28日,记者从肇源县人民法院头台镇巡回法庭了解到一起案件。
要不回化肥款起诉
原告,肇源县头台镇某化肥经销处;被告,种粮大户王某。
王某因种粮需要,在原告处赊购了一些化肥,总计16000多元,约定还款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同时约定了逾期给付违约责任。
还款时间到了,在原告多次讨要下,王某于2020年5月给付了6000多元,尚有1万元化肥款未还,化肥经销处老板一气之下,向肇源县头台镇巡回法庭,递交了起诉状。
了解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法官黄永亮认为,双方因为1万块钱的纠纷,毁掉了多年积累下的信任实在不值得,于是决定更深一步地了解双方的诉求与难处,尝试从中找到调解的转机。
多次沟通圆满和解
通过深入沟通,黄永亮了解到,被告王某自身承包了很多土地,成本投入很大,又赶上父亲生病,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这才导致手头资金周转不开,迟迟还不上欠款。
见王某真的遇到了难处,黄永亮又转过头做原告的思想工作。
向其详细解释了王某目前的困境,告知了王某8月底还钱的承诺,并劝原告,双方多年买卖中,积累的信任着实可贵,将心比心,不要因为1万元钱,失去一个朋友。
在黄永亮的耐心劝说下,原告接受了8月底前还款的调解方案,主动放弃了约定好的延迟履约金,并表示:既然不打官司了,过两天就来办理撤诉手续。
原本已经立案,即将对簿公堂的原被告双方,在法官耐心的劝导下,调解撤诉,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保护了双方的感情。
大庆晚报记者 范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