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朋友担保受到“特别对待” 被“软禁”60天
原标题:贴身跟随,同吃同住,非法拘禁
男子替人担保被“软禁”60天
好心帮朋友担保,未料,还款日期到了,朋友却“不知去向”。
我市一名男子,替人担保后,因为朋友还不上钱,受到债权人的“特别对待”:贴身跟随,同吃同住,以非法拘禁的方式,两次对他“控制”了60天。
虽然,对他进行非法拘禁的债权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此事却带给我们很多警示:生活中,不要盲目替人担保,当担保无法避免时,要尽量减少自己的责任。
替友担保
男子遭两次非法拘禁
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一些朋友。很多时候,朋友遇到困难,出手帮忙是常有的事。
对于赵军来说,他两次帮朋友忙,可谓很讲义气,未料,却被朋友连累了。
2014年8月,有位朋友找到赵军说,他现在着急用钱,想找别人借款,但缺少一个担保人。对方问赵军,能不能替他担保。这笔借款,他一定按时还,决不会对赵军的生活造成一丝一毫的影响。
赵军二话没说,就为朋友做了担保,朋友向王某某借到了钱。
还款的期限到了,赵军的朋友却没钱偿还,本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此种情况下,王某某自然会找赵军要钱。
在赵军无法替朋友偿还借款的情况下,王某某指使王某政,采取贴身跟随的方式,向赵军索要借款。
迫使赵军租住在北辰小区一处居民楼里,王某政和韩某,与赵军同吃同住,当赵军外出时,对其进行跟随,非法拘禁赵军一个月左右。
即便如此,赵军仍不吸取教训,2015年10月,他替另一位朋友担保,仍向王某某借款,这个朋友仍没有还上借款。
王某某和王某政,这次将赵军,带到东风新村一家宾馆。
王某某指使王某政等3人,轮流看管赵军,直至其偿还5万元钱。非法拘禁赵军一个月左右,两次一共拘禁60天。
四人团伙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赵军替不靠谱的朋友做担保,做法固然不对,但王某某采取非法拘禁的方式,索要自己的借款,则是违法犯罪。
去年6月,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也陆续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某等四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的意见正确。
王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为索取合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多次非法拘禁他人,可酌情从重处罚。
今年7月份,王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另外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一年零九个月、一年零九个月。
替人担保
对方不还会受牵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生活中,很多市民都遇到过,朋友向个人或银行机构借款,请求其帮忙担保。
很多市民碍于面子,出面帮朋友担保,结果,对方不讲诚信,自己后悔也晚了。
律师表示:现实生活中,因替别人担保,而引发的诉讼很常见,很多市民因不懂法,盲目替人担保借贷,最终承担责任。提醒市民,不要轻易替人担保借贷,切莫因为人情关系,而忽略后续的法律责任,以免受到牵连。
当无法避免替人担保时,可以让债务人多找几个担保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尽量减少责任。
也可在担保时,要求债务人以实物提供“反担保”,一旦承担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避免自己遭受损失。
大庆晚报记者 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