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群可申请公租房?官方答复来了!看你符合不?
原标题:我市3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要符合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在市区无住房等条件
“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租房?”近日,刚刚在我市参加工作的小李,给记者打来电话。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按照目前的政策要求,我市3类人群,可申请公租房。
首先,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在市区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其次,符合下列条件的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大庆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含大专)学校毕业;参加工作未满7年,且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或社会养老保险费;在市区内无住房;个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
另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有《大庆市居住证》3年以上;与市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或者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持有本地营业执照和6个月以上完税证明;在市区内无住房;个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个人(家庭)财产总价值,低于18万元。
申请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市政府西门)2楼128号窗口。
大庆晚报记者 袁丽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