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街头“老骗术” 两万余元金手镯被骗走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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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1 01:02:49

  原标题:捡包分钱?一女子遭遇街头诈骗,两万余元金手镯被骗走

  “老骗术”重出江湖,仍然有人上当

  核心提示:当你走在路上,或是在公交站牌等车,或是在逛市场,如果看见有人掉了钱包,你会怎么做?是提醒对方?视而不见?还是和捡钱包的人平分钱款?如果你选择后者,就很可能会掉入骗子设计好的骗局。

  近日,在让胡路区街头就发生了以“捡包分钱”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一女子被骗走价值两万余元的黄金手镯。在此,东湖公安分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路遇这种情形的时候,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中了骗子的圈套。

  “捡包分钱”

  金手镯被骗走

  事情要从今年7月29日早晨说起。当天,家住让胡路区的宋女士像往常一样到东湖六区1号楼前的早市买菜,在买西瓜时,看到一个人丢了包,之后被另一人捡到,捡到钱包的人称欲与宋女士平分所捡钱包里的钱,之后,被二人以假骗真的方式骗走了一只黄金手镯,价值两万余元。

  发现被骗后,宋女士立即来到辖区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东湖公安分局刑侦、研判部门快速反应,立即开展侦查研判工作。

  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发现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极强,在作案过程中遮挡面部,案发前后频繁换乘交通工具,在我市市区内流窜伺机作案。

  迅速出击

  民警抓获嫌犯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东湖公安分局民警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发现7月31日我市市区又发生一起同类案件,也系该伙嫌疑人所为。

  民警对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同类案件进行串并侦查,并对相关的视频资料进行比对,最终,确认吉林省大安市前科人员张某系本案重要嫌疑人,其因同类犯罪被外地警方上网追逃。

  随后,东湖公安分局刑侦部门依据仅有的情报线索连续视频追踪,综合运用调查走访、跟踪守候等侦查手段,于8月4日中午,在让胡路区成功将64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嫌疑人系惯犯

  曾因诈骗多次入狱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曾因诈骗多次入狱,累计服刑20多年。

  “因为是惯犯,而且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张某的心理素质非常好,自认为在作案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线索,到案后拒不供述,这给审讯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东湖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介绍说,根据张某的性格及行为特点,民警并没有强攻硬审,而是通过相关部门的支持结合外围调查,找到他在我市的落脚点并获取了部分证据,之后,经过一昼夜的审讯,最终攻克了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经审讯,张某对其伙同他人在东湖六区早市以街头诈骗的形式骗取受害人宋某手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还伙同他人有分有合于2019年至今在我市及北安市等地以相同手段实施街头诈骗案件5起的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东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追赃及缉捕同案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捡钱分钱

  骗子套路揭秘

  “捡钱分钱”类诈骗是怎样进行的呢?民警对此进行了剖析,并指出此类诈骗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当受害人在路边等车时,一人与其套近乎,一般是问路或拼车;另一人匆匆路过,“不经意”掉下钱包;与受害人套近乎的人迅速捡起钱包,表示要与受害人“分钱”;假装丢钱的人回来找钱包,并称“肯定是你们两个捡了我钱包!”并要搜受害人的包,如果受害人分了钱,在心虚的情况下就会被对方敲诈财物;即使没有分钱,骗子也会继续哄骗,诱你进入“陷阱”;丢钱的人会假称从受害人包内搜出的银行卡是他的,要查询银行卡的主人,要受害人提供密码,此时,与受害人套近乎的人就会大秀演技,说出密码,以示清白,当受害人也说出了密码时,就被骗子记下来;最后,骗子会以各种理由让受害人留在现场等候,对方扣下或偷走受害人的财物后,假装去银行验证或者去派出所报警,趁机逃之夭夭。

  遭遇诈骗

  记住这些防范要点

  采访中,东湖公安分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

  民警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乘坐非正规客运车(黑车);不随便与陌生人拼车,不随便与陌生人搭讪;遇到别人掉钱或其他贵重物品出现在你视线内时,第一反应:他是骗子;遇到别人捡钱有意识在你视线内隐藏或提示你一起隐瞒时,第一反应:他是骗子;遇到以下情况,如被要求检查口袋、包、银行卡时,应拒绝并立即想办法离开,到人多的地方去,并立即报警;手机密码、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绝对不要告诉陌生人;在不得已情况下把银行卡或密码同时给了陌生人的话,应尽快拨打银行电话挂失(如果不记得银行电话,可拨打114转接);如遇到类似骗局,请注意防范,及时拨打110报警。

  民警提醒

  五种街头诈骗要防范

  街头诈骗是近期高发的犯罪类型,犯罪分子多是利用人们的贪婪心理或是避祸求福的心态来实施诈骗。以下是近期常见的其他5种街头诈骗手段,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防范。

  一、“借手机”诈骗。陌生人使用各种借口骗取受害人同情心,以借手机打电话或急需用钱为由,手机到手后突然不见了人,或是套取短信支付密码,进一步骗取好心人的财物。

  二、“封建迷信”诈骗。犯罪分子以寻找某位“大师”、“神医”为由,故意亲近受害人,由同伙假冒“大师”、“神医”,危言耸听,告知受害人或其家人已“身染重病”、“近日有灾”,蛊惑受害人用钱物解祸,借机将钱物掉包。

  三、“设摊”诈骗。犯罪分子多以“抽奖”、“盲人治病”、“象棋残局”等为诱饵,凭借快速的手法或预设的机关,移花接木,骗取钱财。

  四、“卖假手机”诈骗。犯罪分子多为团伙作案,假装销售“出厂价”的便宜手机,实为手机模型,诱骗受害人上当。

  五、“碰瓷”诈骗。利用车多人挤制造交通事故索赔,主要表现为两种:“拍车厢”,即一人敲击车厢,然后倒地,司机下车查看时,“目击者”及时出现,指责司机撞人;“碰碰车”,即故意驾车“合理”碰撞其他车辆,利用交通规则及车祸处理程序诈骗对方钱财。

  大庆晚报记者 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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