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13张信用卡交给外人 男子托人养卡被骗44万元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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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08:19:16

  原标题:将13张信用卡交给外人,还让对方操作自己的手机

  男子托人养卡被骗44万元

  核心提示:

  俗话说,人不能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我市一名男子,却多次被一名“90后”男子骗,理由均是,托对方帮“养”信用卡。他先后三次,将13张信用卡交给对方,但对方并没有帮他提高信用卡上的额度,而是将信用卡内的钱用于己用。

  “养卡”,让他负债44万余元,9月9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托人“养卡”

  告诉对方信用卡密码

  “90后”男子王某某,老家在外地。2017年中旬,他以别人的身份,在我市成立一家公司。

  2018年初,李某来到王某公司咨询贷款,王某某称,可以帮李某养信用卡,以提高授信额度。这样,以后李某再缺钱,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

  所谓养卡,一般是指持卡人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对该信用卡进行“操作”,产生“流水”。银行通常会根据“流水”,提高信用卡的额度。作为第三方,当然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李某相信了王某某的话,先后两次将9张信用卡交给对方,并告诉了对方密码。

  为了保障彼此的“权益”,双方签订了信用卡托管协议。也许是心里有鬼,王某某并没用自己的真名签字,而是化了一个假名,但李某一直被蒙在鼓里,并不知晓。

  之后,王某某使用9张信用卡,通过消费、取现、在多个pos机上套现,使用了这些信用卡的额度,但还款日一天一天逼近,他却无力偿还。

  当年5月末,因信用卡出现违约,被银行的监控系统发现。银行的客服人员,打电话给李某,要求其立即还款,否则,将会影响其个人征信。

  李某一头雾水,打电话向王某某询问此事。

  王某某称,要用李某的其他信用卡里的钱,对这9张信用卡进行垫还。

  按理说,这样的理由如此牵强,然而,李某却相信了对方的话。

  拿出手机

  让对方操作借款

  随后,李某将自己的另外4张信用卡,也交给了王某某。拿到信用卡后,王某某再次对4张信用卡进行了消费和取现。

  2018年1月份,到当年6月份,在5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共透支李某的信用卡40余万元。

  随着银行的催款电话不断地打来,李某彻底明白,王某某并没有帮他垫还,而是在忽悠自己,便多次找到王某某,向其讨要说法。

  在此过程中,王某某发现,李某的支付宝“花呗”、“借呗”还有可用额度,便以用李某支付宝“花呗”和“借呗”内的钱,先行垫还信用卡为由,又一次骗取了李某的信任。

  王某某通过操作李某的手机,从李某的“花呗”里套取近19000元,“借呗”套取9000元,使用京东“白条”近7000元,购买一部苹果手机,使用京东“白条”取现3000元,共计近3万多元。这些钱款,全部由王某某个人使用,并未用于偿还李某的信用卡。也就是说,王某某以帮李某养卡为由,共骗了对方44万元。

  王某某一次又一次地违背“承诺”,让李某对其彻底失去信任,随即到公安机关报了案。今年1月,李某在外地老家,被萨尔图分局民警抓获。

  数罪并罚

  被判9年零10个月

  案发后,李某偿还了被骗的钱款,这无疑对他造成了沉重的打击,与此同时,王某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其犯数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今年8月,王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大庆晚报记者 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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