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额度调整

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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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18:47:38

  原标题:我市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额度调整

  普通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由280元调整为310元

  大庆生活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9月1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度,全省统一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居民(含学生、儿童)由原来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310元,重残、优抚学生每人每年由原来的112元调整为124元。

  外地市参保学生需在学校统一缴费

  据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医疗保险属地管理原则,2020年度已在外地市参保的学生,需停止在外地市继续预缴2021年度保费,可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缴费后享受2021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高中段学生)就读的学生,均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部分特殊学生,如大庆市(含四县)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的困难人群,如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等,需回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村屯办理参保,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或差额资助。

  学生医保最高可报52万元

  据了解,学生参保后,普通学生可享受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待遇,本市户籍的困难人群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其中,基本医疗可以享受每年100元的门诊统筹待遇;可以申报25种门诊慢性病,认定合格后享受对应病种的慢性病待遇;可以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学生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市内三级、二级医院报销80%,一级医院报销85%,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各项待遇年度累计最高可报15万元。学生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基本医疗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时,超过部分按60%比例报销,年度最高可报30万元。另外,困难人群按照认定人群类别的不同,享受相应医疗救助的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和住院待遇,住院年度最高报4万至7万元。因此,学生医保最高可报52万元。

  医保部门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事宜,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避免因漏保而使学生无法享受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发生。

  个人账户有余额可在指定医院消费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建立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原来每年划入的14.40元个人账户钱不再划入。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历年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可持身份证或医保卡到指定医院等消费,但不能在药店使用。

  指定消费的医院包括大庆油田总医院、大庆龙南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医院、市中医医院;可就近在区级定点医院及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消费;在学校办理参保的农村学生,还可就近到村卫生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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