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城管:“野蛮施工”最高可罚30万

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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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07:05:44

  原标题:施工过程中不加设围挡、破坏市政设施,事后恢复不到位

  城管:“野蛮施工”最高可罚30万

  逾期不整改或恢复不合格将被列入建筑行业黑名单

让胡路区城管局现场给建设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单。

  今年,让胡路区的供热、供电、污排等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比较密集。9月15日,记者跟随市城管局对部分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发现多数施工现场没有围挡,且对雨排、路面等其他市政设施和绿地破坏较大。

  现场,城管执法人员对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文明施工行为,限期3天整改,逾期不改将被依法处罚。

  多处工程没有围挡,对路基、雨排等设施损坏严重

  在求实东路北侧,原本漂亮的绿篱被堆砌的步道板砖取代,绿地一侧是供热管线施工现场,人行道一侧是国网大庆供电公司铺设的高压电网管线,除了人行道处要做电力检查井的位置围了围挡,其他位置均未作任何围挡。

  铁人大道独立岗两侧的非机动车道位置正准备下污排管线。据让胡路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处的审批手续还未办理齐全,施工单位就将两侧200余延长米的道路挖开了。

  中原路铁人纪念馆对面的一处施工地点虽然做了围挡,但能明显看到因为铺设管线,人行道下方被挖成“中空”。“这种情况下,如果回填不到位,经历冬季冻胀、夏季雨水浸泡后,这处的人行道就容易塌陷。”市城管局市政维护中心副主任刘兴江说。

  南二路上,供热管线施工现场挖开的地面从安装岗绵延了两公里,人行道完全没有了,施工挖的坑有两米多深,道路基础也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就目前看来,人行道没有了,路牙石下面的雨水收集口、清淤井以及检查井都已找不到了。另外,大庆的雨排管线埋深一般在1.1米左右,就现在这个施工情况来看,即使能找到井口,八成也被泥沙糊死了。”刘兴江担心施工单位恢复地面时,无法将雨水收集口与雨排管线联通,那样即使修了人行道,建了雨排口,下大雨也排不出去水。

  破坏雨排且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最高可罚30万元

  检查现场,市城管局路桥科科长潘秀要求让胡路区城管局抓紧为施工方办理占挖道路手续。“项目单位、施工单位也要按标准对破坏、占挖的道路按原样进行恢复,而且必须保证施工质量。”

  据市城管局排水科科长申茂才介绍,损毁、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或是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将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庆排水压力本来就比较大,排水设施被破坏,很容易造成城区积水、内涝。”申茂才说,如果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城管局要求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处置。“下限期整改通知单,该停工停工、该处罚处罚。”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队长任福学表示,施工单位逾期不整改或恢复不合格,将被列入我市建筑行业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将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处罚,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文/摄 大庆日报记者 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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