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欠钱 女子手持房产证8年进不了自家门

大庆晚报

|

2020-10-12 06:25:14

  原标题:原房主欠钱,用房子抵了,可另一家住进去了

  手持房产证8年进不了自家门

  手持房产证,却进不了家门。为了让房户离开,她报过警、起过诉,法院判决书也拿到了手,可不管怎样,房户就是不搬走。

  10月4日,家住萨尔图区的闫女士,向大庆晚报反映了这件闹心事儿。

  房主:

  抵债过户的房屋别人住进去了

  10月6日,记者见到了闫女士,她向记者诉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闫女士讲,2010年,她借款给郑某20多万,可到了还款日期,郑某无力偿还,就将其位于乘风庄八区的一处房产,抵债给了闫女士,2012年8月12日,双方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闫女士落到了弟弟名下。

  当时,因为郑某没有地方住,双方协商,郑某可以租住该房屋,每月付给闫女士800元钱。

  “大概在2014年,郑某不再付租金,也联系不上了,我去房子那儿,发现里面住了陌生人。这家人说郑某欠他们钱,所以只能以房抵债。我告诉他们,现在这个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郑某,是我弟弟,他们不信,认为郑某和我是一伙的。”闫女士说。

  这时,闫女士才弄明白,郑某在欠她钱的同时,也欠着另外一个人钱。

  为了要回房子,闫女士报了警,警方说此事属于民事纠纷,不在警察管理范围内,只能去法院起诉。

  “6年的时间里,我们多次找这家住户让其离开,可他们根本不讲道理,把窗户、门一关,说让姓郑的出面,把钱还给他们,他们就搬走。”闫女士说。

  无奈之下,2017年1月,闫女士的弟弟,将现住户李某一家告上了法庭。

  现状:

  官司虽然赢了住户却不搬走

  采访中,记者从闫女士拿出的判决书上看到,其弟弟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因李某一家与郑某发生债权债务纠纷,李某一家强行入住该房屋,现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搬出让胡路乘风庄八区8-19号楼的房屋。

  庭审中,被告李某无正当理由,未出庭。

  2017年5月8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自案外人郑某处购买了房屋,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享有所有权,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返还房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15日内,将房屋返还原告。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然而,判决下发后,李某一家还是不离开该房屋,闫女士无奈之下,又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去过那家几次,责令他们搬家,但是屋内有一位老人,患有心脏病,且情绪激动,就一句话,还钱就搬家,不还钱就是不搬。”闫女士说。

  “这么多年,我啥招都使了,但这家人,不管谁来,他们都不怕,根本不讲道理。”闫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本身没有工作,还有外债,生活很困难,一想房子这事儿就上火,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10月6日,记者随同闫女士来到了该房屋,敲门后里面无人应答,记者和闫女士只能离开。

  原因:

  原房主欠现住户16.3万元

  10月10日,为了弄清此事,记者随同闫女士,再次来到乘风庄八区8—19号楼1单元201室,这次敲门,里面有人应答,开门的是一对母子。

  当闫女士说她是房主时,老人说:“你是房主?我不认识你,我只认识欠我钱的郑某,你们想干啥?”

  记者见老人有些激动,立即表明了身份,想让老人说一下为啥不愿意搬出此房。见记者没有恶意,老人的情绪稍有缓解,让记者和闫女士进了屋。

  老人的二儿子李某告诉记者,父亲现已去世,现在他和大哥还有母亲住在这里。父亲生前和郑某的丈夫认识,几年前,郑某以能为李某办工作为由,多次向李某的父亲借钱,总计16.3万元。后来,父亲患了重病,他们向郑某要钱,郑某称,手里没钱,得出门去凑,让他们先搬进她家房子里面住,一方面帮她看房子,另一方面承诺,如果不还钱,房子就抵债给他们。

  “等了一段时间,郑某一直没回来,我们就报案了,公安局也立案了。再后来,我们去法院起诉,想把房子过户到我们名下,发现房子不是郑某的了。具体是咋回事儿,我就不知道了。这几年,总来人要房子,我就弄不清楚了,郑某住这儿时,咋就没有人来要房子呢?怎么我们住在这里,就三天两头有人来要房子?我认为这里有猫腻。”李某说。

  现住户:

  “搬走我就没地方要钱了”

  随后,李某的母亲又补充道:“郑某说让我给她看房子,我不能走,现在屋里还有她的东西呢。你说你是房主,我不相信,你去找郑某说这事儿,和我说不着,谁来我都不怕,我家老头儿就是因为没钱治病去世了,我还欠别人钱呢。现在谁要这个房子,谁就把钱给我,给完钱我就搬家。”

  记者告诉他们:“现在你们住的不是郑某的房子,而是闫女士弟弟的房屋,从法律角度,属于侵权。你们和郑某之间的债务纠纷,不应该把闫女士牵扯进来,闫女士也是受害者”。

  母子俩表示,他们不管那么多,听说郑某已经被抓起来了,他们找不到郑某,如果搬出去,就没地方要钱了。

  “你们在这住几年了?房产证不是你们的名字吧?”记者问。

  “我住五六年了,房产证不是我的名字,我也闹心,我要有自己的房子,何必住在这呢?”李某说。

  记者和这对母子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母子俩的态度一直很坚定,根本没有调解的余地,表示只有拿到郑某欠的钱,才肯搬走。

  法院:

  下一步将依法推进执行

  那么,法院对这起案件执行进展如何?记者联系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位法官,这位法官称,新闻媒体采访,需要通过法院政治部。

  随后,记者联系了法院政治部,政治部的人员说,采访需要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联系执行法官,法官需要一级一级申请,才能谈案子的进展。

  10月10日,记者随同闫女士,来到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联系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但对方手机关机。

  随后,闫女士又电话联系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一位姓陈的法官。

  陈法官说:“负责这个案子的执行法官骨折了,挺严重的,等他上班,让他再去一趟,看看这家能不能搬走;还不搬,如果涉嫌构成拒执犯罪,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希望闫女士能再等待一下。”

  对于此事的进展,大庆晚报会继续予以关注。

  大庆晚报记者 邹影

特别声明:除大庆生活网署名文章外,其他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大庆生活网立场!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 人才招聘 | 权利声明 | 广告中心 | 联系我们

大庆生活网&大庆全媒体运营中心版权所有|本地最新、最快、最全面的资讯发布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中心:黑ICP备07000001号-1|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230231206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