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坐网约车别忘民警14条提示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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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14:35:37

  原标题:公安机关与滴滴公司合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坐网约车别忘民警14条提示

  “您好,大庆市公安局防控中心联合滴滴提示您,车内录音已覆盖,上车后请后排落座,并系好安全带,建议将自己的乘车信息和实时位置分享给亲友,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110,警方将和滴滴一起为您的出行保驾护航”……

  近日,市民乘坐滴滴公司网约车时,都会听到这样的提示音。

  据了解,我市注册滴滴公司的网约车有3.2万台,日接单约10万人次。

  市公安局为扎实推进“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与滴滴公司合作,由公安民警录制14条警方提示,通过车载广播进行循环播放,每天受众达10万人次以上,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实现为民服务的宗旨。这14条警方提示语,内容都不相同,从各个方面对乘客进行提醒。

  “建议将自己的乘车信息和实时位置分享给亲友,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110,警方将和滴滴一起为您的出行保驾护航。”“杜绝询问乘客隐私,索要联系方式等违规行为,如有突发事件,请您及时拨打110,警方将和滴滴一起为您的出行保驾护航。”

  民警称,类似的提示语有很多,大多提示语都能增加乘客的安全感。同时,也有一些普法警示语。

  “您好,大庆市公安局防控中心联合滴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据民警介绍,录制的这些提示语,除了能时时对乘客进行提示,也有一些是普法警示语。

  大庆晚报记者 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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