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信息、发货视频都是假的 宠物猫网络新骗局来了
原标题:在闲鱼、快手等发出虚假信息,拍摄虚假发货视频
宠物猫网络新骗局来了
涉案金额5万元,受害人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等地
最近网络上又出现了新骗局,诈骗分子利用有些人喜欢养猫的心理,以贩卖宠物猫之名,进行诈骗。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此类案件,受害人被骗6500元。
东湖公安分局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深挖,发现该伙犯罪嫌疑人,自今年1月份至今,以同类手段诈骗5起,受害人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等地,涉案金额5万余元。
那么,宠物猫骗局是如何让人上当的?本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闲鱼”上买猫被骗6500元
家住我市让胡路区的孙女士是一位爱猫人士,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她对宠物猫的信息都非常关注。
今年10月4日,孙女士在浏览“闲鱼”APP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贩卖宠物猫的信息,便点进去一看究竟。
她发现该“商家”贩卖的是名为金典、银典、金渐层、银渐层、布偶的宠物猫,标价比市场价便宜,因此,孙女士便与“商家”取得联系,在沟通的过程中,添加了一名男子的微信。
两个人经过沟通协商,孙女士决定购买一只宠物猫,商定价格为6500元,先交200到500元的定金,之后,待宠物猫发货后,再付清全款。
孙女士当时并没有多想,便先交了500元定金,之后,男子称,孙女士购买的宠物猫已经发货,给她看了视频,孙女士便向该男子微信转账了6000元钱。可是,当孙女士转完尾款后,却发现被对方拉黑了,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方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孙女士发现自己被骗后,便迅速来到所在辖区东湖公安分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东湖公安分局民警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民警多方工作,确定齐齐哈尔市男子白某及其女友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10月18日,东湖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前往齐齐哈尔市对犯罪嫌疑人白某、徐某展开抓捕工作。
经工作,10月19日14时许,民警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锻压小区某居民楼前,将犯罪嫌疑人白某、徐某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白某、徐某两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并即将准备结婚,徐某已怀有3个月的身孕。
出售信息、发货视频都是假的
那么,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诈骗的呢?
据犯罪嫌疑人白某供述了他们的作案手段。2020年10月4日,他和徐某在“快手”“闲鱼”等APP上发布销售宠物猫的信息,招来了大庆市的受害人孙女士,添加孙女士的微信私聊,价格谈妥后,让孙女士交定金,并且拍摄虚假发货视频骗取孙女士信任,让孙女士付清全款后,将其微信拉黑,诈骗孙女士人民币6500元。
之后,经民警深挖,犯罪嫌疑人白某供述,从2020年1月至今,他伙同徐某以同类手段共诈骗5起,受害人涉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等地,涉案金额人民币5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已被东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网络诈骗将依法酌情从严惩处
东湖公安分局民警介绍说,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而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般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采访中,东湖公安分局民警表示,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是构成诈骗罪的要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此案中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满足网络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大庆晚报记者 李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