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个人信息 河南警方追逃人员在大庆落网
原标题:河南警方网上追逃人员在我市落网——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被抓
“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乘风公安分局进一步提高追逃工作力度,于近日抓获一名外省逃犯。
“民警通过信息研判,发现现阶段居住在我市红岗区某小区的朱某系河南警方网上追逃人员。”采访中,办案民警陈警官告诉记者。
陈警官介绍说,事情要从今年的7月10日说起。当天,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接到上级交办警情,称王某、侯某、朱某等人以非法手段获取、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制作手机SIM卡出售给他人,以此牟取非法利益,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河南警方经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朱某列为网上逃犯。
“12月5日15时许,乘风公安分局刑侦民警通过工作确认,河南警方上网追逃人员朱某居住在红岗区某小区,随即,抓捕组对朱某展开抓捕。”民警说道,17时许,民警在朱某居住的小区内将其抓获。
据了解,目前,朱某已被河南警方解回,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采访中,民警这样说道。
那么,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呢?
民警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大庆晚报记者 李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