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城管和交警部门对春节前祭祀情况进行联合巡查
原标题:城区内禁止销售焚烧冥纸冥币
已有人因违反规定被罚
1月20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根据大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春节期间禁止在城区内公共场所销售、焚烧冥纸冥币。
当日18时,记者跟随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和市交警支队,对我市的祭祀情况进行巡查。
市民因露天焚烧被处罚。
巡查时,城管执法车用喇叭循环播放着着春节期间的祭祀规定。在保健路与美兰街交叉口,执法人员发现有两个人正在路口的绿化带内烧纸,旁边还有三处已经焚烧完的纸灰。
执法人员对二人说:“城区内不允许焚烧祭祀,请马上将火熄灭。”
“好的、好的。”其中一人连声答应着,熄灭了火焰。
在学伟大街和奥林南路交叉口,绿化带内也有人在焚烧祭祀,见到执法人员,他们赶紧收起还未焚烧的祭祀用品,准备离开。
“大庆不让随便焚烧祭祀,知道这个规定吗?”记者问。
“知道,都好几年了,我没想到检查人员能出来这么早。”对方回答。
因从事“露天场所焚烧物品”行为,违反了《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给焚烧祭祀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他们分别被处罚50元。
在月亮湾小区东门附近路口,执法人员发现一辆满载祭祀用品的厢货,司机狡辩称:“我停会儿,没寻思往外卖。”根据相关规定,这名司机面临着暂扣经营器具以及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苏鹏文倡议,广大市民应摒弃不文明祭祀方式,用网上祭祀、颂读祭文等方式缅怀先人。违反规定擅自在公共场所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大庆日报记者 程诚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