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脚趾骨折 法官电话沟通要回4万赔偿金

大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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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06:13:17

  原标题:工作期间脚趾骨折,赔付没有达成一致

  “没见面”要回4万赔偿金

  “我们不要别的,就想要个说法!”电话那头的当事人气冲冲说。

  “你先别激动,到法院起诉,不是赌气就能解决问题的,你先把你的事情和我说说,如果你愿意,我帮你和对方沟通,做庭前调解工作。”电话这头,承办法官耐心地说。

  1月14日,肇源县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引起了承办法官卢树柏的注意。

  被告李某,雇佣原告潘某务工期间,潘某在搬石板过程中操作失误,使得石板掉落,导致潘某脚趾开放性骨折,手术治疗共计花费1.9万余元。

  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受伤后的潘某找到雇主李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共计5万元,李某仅同意承担医疗费用,不同意承担其他的款项。

  由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潘某诉至法院,申请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程序耗时耗力,又逢疫情期间,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办理和当事人权益的维护。

  卢树柏通过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在保障双方合理诉求的基础上,讲述以赌气索要财物的代价与达成和解后能为双方带来的益处为切入点,对双方进行思想引导。最后,潘某同意接受李某赔付4万元的请求。

  很快,李某履行了给付义务。

  这起案件成功调解,让原本需要消耗大量司法资源、当事人精力的案件,用极小的成本就达到了案结事了、息诉止纷的目的。

  大庆晚报记者 范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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