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购房取得房产证后落户所需材料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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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0:14:37

  网友问政:

  在乘风庄新购买的房子,去社区登记显示房子的户上有人在。联系原房主并不是原房主,原房主也不认识。现联系不上这两个人,我应该如何办理才能把房子上的两个人迁出呢?

  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你好。如果正常购房,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落户的。需提交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落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落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随迁子女在原户内未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随迁配偶在原户内未体现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龙岗分局咨询电话:0459-6332110。

  问政热线: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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