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可以合并办理跨省转移,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办理流程
网友问政:
我想咨询一下我2008-2010年在沈阳交过两年养老保险。从2011年开始在大庆交养老。这种情况可以合并吗?如果可以是怎么的流程呢,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可以合并。您可通过网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手机电子社保卡申请办理跨省转移。
网友问政:
跨省转移养老保险等在手机软件上即可操作,可省内反而要亲自去迁出地办手续。虽说是省内但是也要舟车劳顿(譬如大庆到佳木斯要很长时间,比某些地方跨省都远)。更何况现在疫情期间,外出对大家都不好。各区是否可以简化转移手续?
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您好,按照国家及省规定,跨省转移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省内转移未纳入国家平台办理。
省内养老保险转出业务:参保人员持转入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
省内养老保险转入业务:企业就业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人员增(减)变动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将《联系函》交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大庆市户籍的个体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户籍地的社保分中心开具《联系函》,将《联系函》交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疫情期间,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省内转移手续,办理转移人员可通过所属区的“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办理转出人员,可上传《联系函》图片,社保中心为其办理转出业务,并告知转移人员。办理转入人员,可上传转入所需材料图片,社保中心为其开具《联系函》,并告知转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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