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民政局: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8元/人月
网友问政:
2021年大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这个标准从何时开始执行?每年大约几月进行变更?
市民政局回复:
目前,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8元/人月,四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4元/人月,此标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往年惯例,提标工作一般在每年年底或第二年的年初开展。
网友问政:
我想从林甸回大庆高新区,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可以是电子版的吗?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您好,电子版核酸检测报告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可出示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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